——福区政府与福街商会“正当妥协”的宪政经验
内容摘要:
福区政府与福街草根商会通过协商民主基础上的谈判对话,实现了国家权力与社会权利基于妥协基础上的共赢。此一人类学田野观察中形成的福街商会“民族志”揭示:中国宪政建设在固有文本宪法尚不能充分化为现实之社会转型期间,地方政府与民间组织都主动互相接触并遵循文本宪法精神,通过协商民主范式变通既定之政策法规,在交往理性中渐趋宽容与妥协,并由此践行宪法赋予之宪政精神。此“正当妥协”之宪政经验即在于,变过去国家主控之代议制民主与协商对话惯习,为基于平等基础上的协商与对话。地方性宪政因素是在新宪政论框架下,由民间商会与地方政府在协商民主中“正当妥协”之微观经验,虽有待于经法治国之程序上升为国家法律法规,但实已拓开当下中国国家与社会良性互动关系之新路径。
关键词:国家与社会 协商民主 正当妥协 宪政经验(因素)
作者:陶庆,安徽宁国人,1965年12月出生;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二站)政治学博士后、社会学系(一站)人类学博士后,安庆师范学院副教授。本文写作分别获得:本人主持之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一般项目(05JA84001)资助;政治学博士后合作导师谢庆奎教授(北京大学政治发展与政府管理研究所所长)主持之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03JZD004)资助、人类学博士后合作导师高丙中教授(北京大学公民社会研究中心副主任)主持之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02JAZJD840002)支持,在此一并深表谢忱。
本文是在对南方市某区某商业街草根商会的田野基础上,对所整理资料的初步分析。本人在田野期间和其后写作期间,得到过福区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和该商业街草根商会三届主要负责人、有关工作人员的鼎力相助,特此表示感谢。按学术贯例,取学名某商业街为“福街”,南方市某区为“福区”;文中所涉人物均为学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