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日者 共同富裕视野下的企业社会责任履行
来源:人民政协网 2022年11月18日
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指出:“企业既有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也有社会责任、道德责任。”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是企业高质量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进入新发展阶段,我国迈上了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新征程,要坚持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作为经济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企业参与乡村振兴建设、推动共同富裕目标实现,作为一种社会责任的新的表现形式,近年来被越来越多的企业写入发展战略,将企业前途与发展大局紧密联系起来,激励企业在融入国家发展中担当使命、积极作为。
一、 共同富裕的历史演进和企业社会责任的时代内涵
追溯我国古代社会,共同富裕、均等富裕等思想便有了萌芽,例如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思想中,儒家的“仁爱”“大同”、墨家的“兼爱非攻”等均体现了先秦哲人对理想社会的憧憬。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社会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追求实现共同富裕成为区别于资本主义社会的显著标志。我们党对共同富裕问题进行了持续探索,不断丰富和发展共同富裕的时代内涵。1992年初,邓小平同志在南巡谈话中把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内容,提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立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战略目标,从改善民生和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角度,提出了关于新时代实现共同富裕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并首次明确把“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写入我国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使共同富裕上升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的战略高度。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为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提供了方向与信心。可以说,共同富裕与中国自古以来对“大同”社会的不懈追求是一致的,与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是一致的,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一致的。
从经济逻辑来看,共同富裕是在人民生活水平普遍达到富裕的前提下将收入差距、区域差距、城乡差距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培育和壮大中等收入群体,最终形成橄榄型的收入分配格局。企业是创造财富的主体,也是分配财富的重要一环,是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微观主体,也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基石。企业的发展不仅是企业家智慧和辛劳的结晶,还要依托于伟大的时代,依靠劳动者的智慧和贡献。在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征程中,我国经济实力实现大幅跃升,离不开广大企业充分发挥创造财富的热情和动力。在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中,依然需要广大企业发挥能动性,在创造财富的同时积极回馈伟大时代,继续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二、 促进共同富裕对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基本要求
(一)促进共同富裕不仅要切好分好“蛋糕”,更要做大做好“蛋糕”,这就要求企业首先要“办好自己的事”,实现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由“共同”和“富裕”两个关键词组成。“富裕”需要把“蛋糕”做大做好,“共同”要求把“蛋糕”切好分好,两者相辅相成,同样重要。共同富裕只有也只能在坚持发展中加以实现,离开了发展或脱离了富裕这个基础,就谈不上共同富裕。企业是市场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是社会生产和服务的主要承担者,经济效益是企业追求的首要目标。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前提是企业良性发展,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充分考量企业的发展阶段和经营策略。要理性认识到,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不在于一时,而在于可持续,要通过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筑牢企业发展的基石,也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坚实的经济基础。
(二)促进共同富裕既要追求“效率”,也要注重“公平”,这就要求企业统筹兼顾,在壮大经济效益的同时实现社会价值。做大做好“蛋糕”注重的是发展,是对效率的要求;分好切好“蛋糕”注重的是分配,是公平的体现。在推进共同富裕过程中,只讲效率不讲公平,容易造成两极分化和阶层固化,不符合共同富裕原则,也背离社会主义初衷;只求公平不要效率,确实可以在短时间内拉平收入差距,但其结果会影响经济发展,是不可持续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推动共同富裕,其实也是对企业如何更好地兼顾效率与公平的考验,特别是随着企业经济基础不断壮大,在发展过程中更要考虑与整个社会的有机协调、相互促进,把企业业务与社会发展绑定,让企业与社会一同成长,让社会责任为企业创造价值,持续提升履行社会责任的“内生动力”。
(三)促进共同富裕是一个全局性问题,这就要求企业树立“共同体”意识,真正意义上实现企业与社会的共生融合发展。实现共同富裕是一个系统性、战略性与全局性的重大战略任务与历史使命,涵盖经济、社会民生、生态环境、精神文明等多维度富裕,离不开政府、企业及社会等多方主体共同参与。在促进共同富裕过程中,履行社会责任不是一家企业“独善其身”的事情,而是一件关乎如何处理与员工、消费者、供应商、政府、社会组织等各种社会主体关系的整体性商业策略。企业要统筹考量市场规则、法律法规、企业发展和社会整体环境等因素,包括主动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价值观念,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参与社会治理等,为全社会福祉提升贡献一份力量。
三、 企业参与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重要着力点
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实现更为平衡、充分的发展,是我们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任务,企业发展归根结底也是为了实现这个目标。目前我国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表现在许多方面,包括:
(一)区域之间发展不平衡。随着西部大开发、东北振兴和中部崛起等各项区域发展战略的实施,我国中西部与东部沿海区域发展差距有所缩小,但在经济总量和人均收入指标上均存在较大差距,要实现追赶还需要较长时间。
(二)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水平逐年提高,城乡一体化发展全面推进。但是城市和农村之间发展依然不平衡,多数农村就业途径少、发展不充分,社会保障、医疗教育等条件虽有所改善,但远未达到城乡统一的标准。
(三)群体之间收入不平衡。尽管我国通过脱贫攻坚解决了绝对贫困的问题,但低收入人群和困难群体还是大量存在,不同社会群体在共享发展成果方面仍有差距,建立在良性橄榄型社会结构上的财富公平正义分配格局有待形成。
(四)其他领域发展不平衡,例如,低端产业与高端产业发展不平衡,大企业与小微企业的发展不平衡,政治社会文化领域、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发展与经济领域发展相比不平衡等。
这些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领域,是我国现阶段发展中的矛盾痛点,也是企业推动共同富裕的重要着力点。
四、 共同富裕目标下的企业社会责任履行
立足企业参与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着力点,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举措列举如下。
(一)做大做好“蛋糕”:创造综合价值,探索如何创造更多利益相关方共赢价值。
促进共同富裕的道路上为企业全面展现能力、体现社会价值提供了舞台。首先,从经济责任的角度来看,企业要注重继续扩大对生产性经济价值的创造,带动区域和行业经济发展。其次,从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的角度来看,企业要在利益相关方共赢的基础上开展价值创造,确保价值创造行为对利益相关方能够实现帕累托改进。
(二)切好分好“蛋糕”:做好初次分配,积极贡献再次分配和第三次分配。
2021年8月17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召开,明确了实现共同富裕的制度安排和路径。会议指出,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其中,“三次分配”像一只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温柔之手”,建立在自愿基础上,以募集、自愿捐赠和资助等慈善公益方式对社会资源和社会财富进行的分配,是对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有益补充,有利于缩小社会差距,实现更合理的收入分配。
企业是初次分配的主体,首先要在内部建立科学合理的分配制度,做好初次分配,与员工共享企业发展成果。要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完善按要素分配制度,在保证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前提下,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提升员工福利保障水平。要重视创造就业岗位,促进高质量就业,通过避免强迫用工等方式保障劳动者权益。
其次,企业要合法经营、依法纳税,积极为再次分配作出贡献。一方面要不断提升财务制度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在保证自身发展的同时,为社会再次分配提供支持。另一方面,要通过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为员工足额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督促员工及时准确地进行报税、退税。
最后,企业还应该积极关注公益慈善,为第三次分配作出贡献。要积极响应“先富带动后富”号召,通过积极参与教育、就业、医疗、养老等社会公共事业,为困难群体提供公益性帮扶,为低收入群体创造就业机会、提供保障,对社会资源和财富进行再分配,实现经济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双赢。
(三)创新性利用资源:把践行共同富裕的责任转化成产品或服务,让共同富裕可感可享可获得。
促进共同富裕,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企业助力实现共同富裕目标,也要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有所作为。乡村振兴归根结底还是乡村要有产业、百姓要有就业、集体要有收入。企业关注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群体间的协调问题,突出自身专业化优势,创新性地利用手中资源,通过发展产业链和生态体系带动不发达地区,面向低收入人群等弱势群体开发普惠产品或服务,增强发展的平衡性。
此外,企业推动共同富裕也不是靠一己之力化解所有问题,还需要加强与致力于特定社会问题解决的专业组织合作,最大化发挥资源利用效率。企业可以通过与政府、大型基金会等合作设立专项基金,开展公益项目,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增加更多社会资本,提升公益效率和公益服务水平。
(四)拓展社会责任边界:在精神共富、双碳责任履行等方面积极作为,为实现更加全面的共同富裕发挥作用。
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不仅要求实现物质层面的共同富裕,更要促进包括精神层面、生态层面在内的更加全面的共同富裕。对于乡村文化教育、生态环境保护等事业,企业可以加以关注和支持,促进全方位共同富裕的实现。
精神层面的富裕,有赖于人民文化素质和教育程度的提升。企业可以在乡村教育、就业培训等方面深耕细作。精神层面的富裕,还需要发展特色文化产业。2022年5月,文化和旅游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的意见》,明确了创意设计、演出产业、音乐产业、美术产业、手工艺、数字文化、其他文化产业和文旅融合等8个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的重点领域。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企业还要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共同富裕注入可持续发展内涵。在推进共同富裕过程中,企业可以通过技术优化、设备改造、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管理等手段,全面推进生产方式绿色转型,同时完整披露企业自身的环保信息,制定企业节能减排落地路径与目标承诺,助力我国“双碳”目标的实现。
综上,企业是推动我国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在实现共同富裕过程中能够起到重要推动作用。面对共同富裕目标的提出,我们看到越来越多的企业发挥自身资源与技术能力优势,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在保障自身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关注利益相关方需求,赋能欠发达地区,帮扶弱势群体,打造公平的分配环境,彰显了国有所需、民有所呼、企有所应的使命担当。
(作者叶日者 系中国政策科学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常务理事,最高人民检察院特约检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