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按钮
 
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资料库
比较研究
民营经济
中小企业
社会组织
商会协会
政府治理
政策法规
  学术通讯
首页资料库比较研究
村民自治与公共权力结构——兼论基层党组织在其中的作用
村民自治与公共权力结构
——兼论基层党组织在其中的作用
汤可可
 
    村民自治是农村居民根据法律自主管理本村公共事务的一种基层民主制度,它既体现为基层的治理或管理形态,也是一种基层的政治结构或者说政权结构。国家宪法规定,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的执政党。根据中国共产党的规定,基层党组织是农村基层单位和民众的领导核心。现在在行政村一级,均设有党支部(总支、委员会),实际发挥着领导作用。因而,中国的村民自治被定义为: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国家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实行农村基层人民群众的民主自治。显然,党的基层组织在村民自治中的角色定位、功能界定,以及由此形成的公共权力的结构和运作,是村民自治能否正常有效运行的一个基本问题,也是党在基层农村改善执政方式、领导方式的重要方面。本文试就与此相关的几个问题作一梳理,以期深化认识,并有助于实践的改进。
返回首页 | 联系我们 | 网站链接 | 研究所介绍 |
本网站内容未经无锡民营经济和民间组织研究所许可 不得转载或引用
Copyright www.bijiao.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无锡民营经济和民间组织研究所 苏ICP备13047341号 你是第 个访问者